越古回今_第279章 考成法的利与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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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9章 考成法的利与弊 (第1/4页)

    张居正首创的考成法,很快得到了小皇上的批朱。

    毫无疑问,当然是全力支持。

    虽然考成法是张居正的首创,可他为了能够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和响应,在请行奏疏中却反复强调,那不是他的发明创造,而是对祖制的继承,源自于《大明会典》。

    张居正再次强调“遵从祖制”。

    考成法的具体规则,其实类似于pbc考核制度。

    各部门为每一位官员制作pbc,然后六部和都察院严格督促各部门对照pbc逐月进行检查,完成一件,核销一件。每隔半年,再正式考核一次,由质检部门六科监督执行,并上报考核结果。

    考核一次不合格,会罚俸降薪;

    考核两次不合格,要降级处分;

    若是三次不合格,那对不起,末尾淘汰,你可以下岗了。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与仕途说拜拜。

    就是这么一项制度。

    毫不夸张地说,考成法是对官员考核制度的发展和细化,代表着大明王朝官员考核管理的最高水准。

    考成,顾名思义,考核成绩。

    既然是考核成绩,自然要问,绩效指标kpi是什么?

    张居正着重强调两点:第一,税收征收率。这是经济方面的,因为国库一直很缺钱,为了创收;

    第二,盗贼抓获率。这是治安方面的,为了维稳,因为明朝中后期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可小打小闹的反抗比比皆是。在张居正心目中,稳定是一切改革的前提。

    那税收征收率和盗贼抓获率,多少才算合格呢?

    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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