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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1/4页)
懂行的人能看出来,那是天下第四,名曰求凰。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持剑即认人,能握有这把剑的,全天下找不出第二个,唯有满庭芳的剑仙,阮秋水。 一身白衣,戴白色斗笠,配一柄通体火红的求凰,其实也好认得很。 只是熟悉他的人就能知道这人其实是个性格恶劣之辈。 很不幸的,宋珩之就是那全九州都为数不多几个的幸运儿之一。 “怎么,还在想你那个琅琊的小子呢。” 白衣人轻笑一声,指尖敲了敲剑鞘,语气玩味。 闻言,那黑衣的清秀少年原本冷淡的面色不自然了一瞬,轻咳一声。 这正是被燕九在南诏捉拿归家的宋珩之。 而身边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白衣人,也正是那代表满庭芳来盛京赴宴的剑仙阮秋水。 “真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阮秋水沉吟了一下,“啊,对,养儿不防老。” 宋珩之:“……” “真是的,好不容易养大了的宝贝。”阮秋水还在意犹未尽地喋喋不休,“全满庭芳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就这么千里把自己送到盛京来,来赶着倒贴给人当媳妇。” 宋珩之:“……” “唉,我要是燕九,我都气死了。”阮秋水意有所指,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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