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唐_第二百二十章消遣卢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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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章消遣卢氏 (第1/3页)

    和马周闲扯了一阵子,算是尽到了地主之宜。

    其间,二人聊天聊地聊美食,也聊了一下此时长安的八卦,反正全是胡扯。

    送走马周,秦朗开始胡思乱想,长安的消息,有一些是满天飞的,魏人镜已经让李二派去了范阳,具体做什么?外人不一定知道,但是总逃不过收取人心的那一套东西吧,想一想,李二肯定会在大军出征之前,对卢家这个猴子有一点动作,以便震慑一下其他那几只猴子,等吧。

    秦二货在等,李二却已经在着手谋划卢氏了。

    长安,丽政殿中,李二、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李靖全部在内,外带李君羡和张阿难。李绩已经低调的启程,赶往通漠道准备战前部置。

    书桌上,铺开着几页纸,下面还有一摞,上面写着字迹,签着人名,按着几个红手印,如果秦二货能看见页头,肯定认得出供状两个字,这是李君羡刚刚赶来汇报给李世民的东西。

    百骑司的动作很迅速,卢氏一些公子哥的证词已经拿到了手中,真正的大家伙还没有动手,今天汇报上来,就是请示李二意见的。

    唐代的法律很有意思,也很‘人性化’,许多的律法沿用了汉代的并加以改进。

    儒家讲‘子不言父过’,这一条在汉朝律法中得以体现,‘亲亲相隐’是无罪或可以从轻发落的,‘子不言父过,父不言子责’,只要直系亲属三代之内犯罪,互相隐瞒是允许的,也可以从轻发落,当然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这三种罪行。

    唐代的律法沿用了这一条,也就是说,卢氏一族犯罪的人,三代之内可以互相隐瞒的,李二又做了改进,奴婢为主人隐瞒罪行,也可以免于处罚或从轻发落,相反,三代以内的人互相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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