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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2/4页)
这是一起“诈尸案”。 已经做为被害人的涉案人在六年之后起死回生了,而被判了无期的“杀人凶手”在申诉了三年之后,依然在监狱里服刑。 根据卷宗上的文书证明,这案件在一审的时候,就没有尸体可以用来尸检。 法医的报告,被害人的尸体被嫌疑人弃尸之后严重分解,只能通过DNA的鉴定来证明被害人的身份,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之后,这案子理所当然的被判了无期。 可六年之后这个被害人又出现了。 不但没有死,还活的很好很滋润。 嫌疑人和嫌疑人的妻子对于案件提出了申诉,但一直迟迟没有音讯,在反复的拖延之后,最终是依靠□将这个案子转到了高检。 “这个案子引起的关注度比较高,你处理的时候要注意方法。” 检察长把卷宗交给辛健的时候提醒了这么一句,后者点点头表示了解。 这种案件一般媒体的关注度都会比较高,因为涉及到很多社会问题所以民众也会很关心。所有公开审查的案件程序上都必须要走的特别严谨,尤其是在举证上。 但是这个案子并没有看起来的简单。 嫌疑人的妻子在申诉时的举证,最直接的证据是有人证实亲眼看见了所谓的被害人在超市里进行购物,侦查机关调取了相关的监控视像,也确实看见了被害人。 只是这名死而复生的被害人并没有真正的被找到。 侦查机关一度追查到了他的一个临时住址,邻居在提供的辨认组图中认出了被害人,但最终的去向却不知所终。 寻人启事发布了很多年,却一无所获。 所以,这起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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