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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中国实验大学(上) (第5/7页)
梁远先略过手中资料的基建和规划部分,直接找到手中资料的核心部分——当时陈树柏教授和深圳特区政府签署的创立中国实验大学的协议。 整份协议异常的短小j" />干,只有区区十条。 一、特区政府授权陈树柏教授主持创立一所综合x" />大学,定名为“中国实验大学”。 二、中国实验大学之办学宗旨是借鉴先进工业国家教育之长处,探索一套先进而适合中国国情之教育制度,培养新一代具有先进科学知识之建设者。 三、校址定于广_东_省深圳特区,政府将为学校征得一块大小及位置合适,交通方便之土地作为校址。 四、办学经费由政府拨款及陈树柏教授募捐解决,先进仪器设备将主要由募捐解决。 五、建立校董事会,由政府领导人和国内外之社会著名人士组成,校董事会决定学校之预算及其他最重要之事项。 六、校长是学校之最高负责人,全权负责学校一切工作。校长由校董事会提名,报政府任命。政府同意任命陈树柏教授为第一、二任校长,每期六年,共十二年。 七、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任命,报政府备案,该委员会协助校长,负责全权教学及行政工作。学校实行党政分离原则。 八、政府授权学校在本人自愿之条件下,从全国各部门调入教职员工,对不称职人员,有权退回人事部门重新分配工作,学校有权确定教职员工之编制及职称。 九、校务委员会全权负责按照校董事会批准之预算支配全校经费,包括设备与工资经费,并有权调整工资及学杂费之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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