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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第3/4页)
,因为聪明。 就眼前这个哈士奇……好像和她喜欢的狗,差的有点多。 陆不渝:“看吧看吧,陆挽说想要的!我是个贴心的哥哥!” 夫妻俩对视了眼,哪里能不知道儿子的小九九。 不过这狗都带回来了,半夜也不能送走。 算了,刚好今天是新年第一天,那就暂时养着好了。 陆不渝看向陆挽,笑着说:“酷盖,恭喜你有狗了。” 陆挽:“……” 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 陆挽的预感在元旦的那三天假期,就灵验了。 陆不渝不在家,遛狗就是她的工作。 陆教授当然愿意遛,他早上带着狗去环湖十公里跑。 只是人能跑,狗跑不动,那条狗半路自己回来了,累的够呛。 并且隔天死活不和陆教授出去。 这条狗看着傻,却很会察言观色,了解到一家最好说话的是陆不渝、其次是陆挽后,前者不在家的情况,彻底粘上了陆挽。 陈念卿早上推开窗,看到陆挽正在追嘴里叼着拖鞋的……狗? 等到从院子里走出来,就看到她把狗追回来了,正在用力往家里拉。 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好像从前陆挽也追过谁。 陆挽简直无语了。 神经病啊,陆不渝为什么要养一条和他这么像的狗。 陆不渝早上练嗓子嚎叫,这狗早上也嚎的厉害。 叼了拖鞋就跑,她越喊跑得越快,追了半个湖不说,追上还得把狗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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