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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信用体系 (第1/5页)
假如这件事儿是放在后世,洪涛绝对不敢这样干,孵化器?里面保证一个好蛋都没有,全是臭蛋!这是时代的问题,在宋代、包括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时间,商业信用的问题一直都不是社会问题,没了信用在社会上就寸步难行,这是一种社会风气,容不得你不遵守。但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信用这个东西就从人们脑子里消失了,变得连屁都不如,物欲横流、人心不古,这种变化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洪涛也辨不清。他只知道被破坏的这些东西,正是中国几千年文化中最精髓的部分,毁掉它很容易,几年足矣,但是想重建起来就非常非常难了,说不定一百年都弥补不回来。 宋朝就是这样一个信用社会,别看它还不是一个完全的商业社会,但商业社会里该有的信用体系,它基本都有。比如后世的期货、经纪人、信贷、银行体系、评估机构等等,一样儿都不少,甚至比后世还完善。 “检校库”这玩意就是宋朝的国家信托机构,它是干嘛用的呢,主要职责就是代为清点、管理遗孤、绝户的财产,还有无主货物、有经济纠纷的财物、官府没收的财物。在《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就有这么一段话:揆(kui)之法条,所谓检校者,该身亡男孤幼,官为检校财物,度所须,给之孤幼,责付亲戚可托者抚养,候年及格,官尽给还。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按照宋朝法律,对父母双亡的孤儿。政府有责任将他们家里的财产核查清楚、登记在册、存入检校库代为保管。这笔财产不是充公了。也不是捐给不相关的机构然后不管不问。而是定期从中拿出若干,发放给孤儿的监护人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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