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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签字 (第5/7页)
的玉石吊坠,因为里面蕴含着一缕细小的灵力,早就被刘乐看上了。 “好,没问题。”孙志急忙答应。 玉石虽然珍贵,比着小命相差十万八千里。 只要刘乐不要他的命,他都会直接答应下来。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有命在,报仇还是有希望的。 其实,刘乐看中的是玉石里面的灵气,并不想把玉石也留下。 只是现在就吸取出来的话,他的手掌就会变得晶莹剔透,他可不想被孙志发现自己的秘密,只好把整个玉石都收下来了。 “签吧,要工整点。” 等到刘乐放开孙志的头发,让孙志的双脚落在地上时,孙志就像溺水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打内心深处,竟然还对刘乐生出一丝感激之情。 接下来,不用刘乐吩咐,他就急忙跑到桌子前面,拿起钢笔,就把名字签了。 写的一笔一画,那真是标准的楷书,非常非常的工整。 此时,他再也顾不上医院一半股权的价值,只想活着离开这里。 “带上你的钱。”刘乐踢了踢脚下的那张皱巴巴的十元钱。 孙志急忙捡起来,一把揣进了粘着鲜血的裤兜里。 平时,连一百块都不屑一顾的他,此时把这皱巴巴的十块钱都当成了宝。 “带上你的狗。”刘乐指了指晕倒在血泊中的保镖和杨天鸿:“滚蛋吧!” 本来,刘乐还想收下孙志这条狗呢,可是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能留。 从孙志的面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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