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九六六章 大乱子 (第1/4页)
行政执法局把地主的田拿走,支付补偿给地主的土地价格,其标准,则定为耕地上全年作物收获量(按近三年收成的年平均量)的二点五倍的价值。 正好等于受领公地农民向行政执法局缴纳的购买金,只不过农民是十年分期缴纳,反正土地经过行政执法局的手,倒换给了农民。 补偿地主的形式是两种:土地债券占七成,公营企业的股票三成,搭配补偿。 土地债券是起点城所属的帝国银行发售的第一种债券,年利率为百分之八,十年期还本付息。 此利率高于帝国银行百分之六的十年期存款利率,因帝国银行业务扩大,存款量激增,利率已经下调。 所谓的公营企业股票,即王越名下的江南地区几家大型厂矿企业股份:上海钢铁厂、上海发电厂、江南造船厂、上海水泥公司、上海纺织厂、马鞍山钢铁公司,南京纸业等等。 这些厂矿企业的一半股份将用于置换地主们手中的土地,顺便的对这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可谓一举两得。 推进私营经济,使工业化得到扩散,改造地主成为民营工商业者,王越可谓用心良苦。 地主们的土地也不一定都是通过强取豪夺而来的,“耕者有其田”运动算的上一场公平公正的和平土改。 但是《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细则》一经发布,整个江南的地主终于爆发了。 “断子绝孙的王扒皮!” “王扒皮想让我们倾家荡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