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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2/5页)
地契的,陋巷的房子不大,卖出这个价格,已经比市价高了一些。 但是考虑到周清在这房子里读书,中了秀才,多少有些文气,对迷信的人来说,自是还能再加一些价上去。 周清:“那这就写文书吧。二十贯钱不是小数目,胡大哥分三个月给我好了。” 对于胡屠户而言,二十贯钱倒是能拿出来,只是秋夏之际,正是做生意的好时候,这时候取出二十贯钱,对胡屠户而言,有些周转上的麻烦。 再过三月,他本钱自然就富裕多了。 周清让他分三月支付,实是考虑周到,亦是对胡屠户的信任。 胡屠户当然不会拒绝周清的好意。 于周清而言,老房子卖给胡屠户也放心。 虽然只是陋巷的一间破屋,到底也是原身的一个念想。将来周清发达,还是要买回去的,届时可以多给胡屠户一些钱。 虽然胡屠户说口头约定即可,周清还是出具了文书。 倒是没有去衙门盖印。 因为这也是要花钱的,二十贯的买卖,去衙门额外花钱,不值当。 有买卖文书在,一样有效力。 不过以周清秀才的身份,想要反悔,胡屠户也是没办法的。 可他清楚,小周先生不会做这样的事。 林家的老宅不小,胡屠户却莫名相信,周清将来能住的宅院,会比现在这大得多。 桑树如贵人出行的华盖,周清在桑树下,显得分外适宜。 “小周先生,将来一定会是个贵人。” 胡屠户暗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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