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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杖下忠臣 (第2/7页)
徇私作弊,不能彻底贯彻皇帝的旨意。 行刑之前有监督官验明受刑者的正身,监督官可能是亲军校尉,也可能是宫里的宦官。 一切都没问题后,受刑者便被两根水火棍一左一右从胳膊穿过,像筷子挟菜似的,将整个身子夹住,然后两人用力将水火棍往上一挑,受刑者便如同锅里的荷包蛋似的,凌空翻了个身,重重扑到地上,光这一下重击足可使人背过气去,还没等受刑者感觉到剧痛,劈头盖脑的廷杖便重重打在了身上。 自明朝始,被当场廷杖致死的大臣们不计其数,这其中有很多名堂,众所周知的宦官脚尖向内开还是向外开,便是决定受刑者能否在廷杖下存活的重要预示,而且宦官的脚尖内开还是外开,也不是凭他们自己的喜好,而是皇帝的意思,总而言之,若皇帝只打算对受刑者稍作惩戒,那么不论他被打了多少记廷杖,养上几天便能活蹦乱跳,如果皇帝不想让受刑者活着了,那么行刑者哪怕只是看似轻柔的敲一记,那人也会筋骨寸断,内腑爆裂而亡。 行刑者一般都是数年苦练,他们绝对有这个本事。据说他们练习时,将一张薄纸置于砖头上,然后一棍子看似毫无力道的敲下去,砖头尽碎,而薄纸无恙者,方才算过关。反之,他们打下的棍子看似很重,甚至受刑者血rou模糊,可实际上却只是很轻的皮rou之伤,根本不伤筋骨。其中轻重程度的拿捏,则全看皇帝的意思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不过今日的行刑有些不一样,当今太孙殿下在一旁虎视耽耽,受刑的一个是他的老师,一个是他的好友,行刑的锦衣亲军们长几个胆子敢当着太孙殿下的面把这两位大臣打出毛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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