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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76节 (第5/6页)
确定之后才算是立项,就像是影视剧确定剧本、演员。 制作人从这时候开始cao盘,十来首歌怎么编排顺序,风格选择,编曲要不要重新做,怎么契合歌手的嗓音特点,差不多就跟导演似的。 所以好的音乐制作人地位就挺高。 歌手实际上没什么发言权,叫怎么唱就怎么来,大牌歌手都没几个能撼动制作人。 毕竟越是好演员也越要找靠谱的好导演。 但荆小强是个异类:“我这是盗版或者说翻版歌曲磁带,基本上我自己说了算,也没打算请制作人好好张罗,目的就是为了把beyond的歌曲炒热带红。” 杜若兰和潘云燕都没觉得盗版有什么,只是好奇:“还要靠盗版来带红正版呀?” 荆小强更熟悉的解释下。 八十年代前国内压根儿就不承认国际专利版权这一说。 用老说法就是整个华约阵营就没有版权,那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糟粕。 中国延续这个态度,又实际上从古至今的传统就不太尊重劳动创造者,反而是流通领域倒卖的人赚大钱。 这就叫做礼崩而后乐坏。 规矩从根子坏了,后面一系列做法都会变味儿。 这年头所有人都没有版权意识。 所以在八九十年代,让一首正版歌怎么快速推广,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做盗版碟。 这甚至是很多音乐公司、音像出版社心照不宣的做法。 主动把新歌放在盗版碟里面,这样一星期就能传遍大街小巷。 因为只有歌红了,歌手才能跑场赚钱。 真以为是靠着磁带唱片赚钱的,那都是没遭受过社会的毒打。 荆小强从来没想去改变什么大事,他也没这么心气儿,更不会逆时代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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