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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第2/3页)
确实挺笨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京寻的武功,确实高超。 高超到,面前这发了疯的蛮牛,于他而言,不过逗弄猫狗一般简单。 铮 是那手臂染血的男子,右手放在了背后的剑柄之上。 那蛮牛以为刚才一击必中的,如今见眼前的男子这般轻易地躲过,彻底激怒了他! 他嘶吼着,嘴里发出的声音,就好像是猛兽走禽一般,不成语调。 咦?居然没砍死他? 奇怪,刚才那个距离,若是旁人早就躲不开了。 这个京寻是怎么回事?巧合吧? 你们看你们看!你们看他背上那把剑! 说起来,这个京寻虽然每日攻擂都背着这把剑,好像从没见他用过啊。 哈哈哈哈,可能是根本不会使剑,只会瞎躲吧! 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竟然要拔剑了? 你们你们不觉得,这柄剑好像在哪儿见过吗? 什么啊?一柄黑漆漆的长剑,我们能从哪儿 不、不可能吧? 不可能不可能!别自己吓自己! 京寻拔剑了! 能在黑市活下去的,都是人精,消息灵通得很。 惯用黑剑之人,曜云历年来,只出了两位。 一位是早已身死沙场的秦家老将军,一位,则是那位臭名昭著的长安王身边的一幕僚。 幕僚不知姓名,不知相貌,甚至连是否死了,都没人知道。 黑市的人只知道,那个被漠北敌军称作狼牙的男子,曾靠着一柄黑剑,击退了漠北十万铁骑。 而面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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