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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2  (第4/4页)
走过去,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半死不活地唱着他那酸溜溜的民谣。    我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走到他面前。    “吉他。”    他愣住了,近看起来更年轻了,上大学的年纪,嘴唇上还有软软的胡子,又瘦又脏,T恤领口都旧得跟干木耳一样了。    我再说了一句:“吉他!”    他真的把吉他交了出来。    穷逼一个,还敢弹Gibson,这把琴也快上万了,没穷死算他走运。    我接过吉他,开始弹元睿的曲子,弹轮指,扫弦,palm mute,弹从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摇滚段落,弹我听过千百次的Eric 的Solo……    路过的人吓了一跳,大概当我是疯子,这个吉他手听得出我用的技巧,一脸目瞪口呆。    然后我把吉他还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扔进他的琴盒里。    “这就是你这辈子能靠音乐赚到的钱了。”我平静地告诉他:“你弹的太垃圾了,唱得比哭还难听,回老家找个好姑娘结婚吧。”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听见那年轻人不敢置信的声音。    “林睢?”    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转过身来,看着那年轻人一脸惊喜地朝我追过来。    “真的是你,林睢,我是你的粉丝!”年轻人连表也不要地追了上来,激动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像燃着一团火,然后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出了那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听到第二次的话。    他说:“我是因为你,才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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